内容提要:日前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拟将本市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%下调至20%,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%下调至30%,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起至本月26日。
天津北方网讯:日前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拟将本市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%下调至20%,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%下调至30%,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起至本月26日。
据介绍,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,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结合本市实际,本市拟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相关政策: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,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20%的首付款;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,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30%的首付款。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,抵押值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%。